2人死亡、49人入院,都是因为这些突出问题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近日发布了《中化江西三美化工有限公司“1 24”中毒事故情况的通报》,《通报》称,事故暴露出有关企业在兼并过程中安全评估不严、兼并后加强管理不够,事故企业变更管理缺失、原材料质量管控不严格、应急处置不当,供应商违法销售不合格产品等突出问题。
今年1月24日,江西赣州市兴国县三美化工有限公司在新进原料发烟硫酸卸入储罐过程中,发生了中毒事故,造成了2人死亡、49人入院治疗,直接经济损失约740万元。
经初步分析,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江西三美公司采购了3车105%发烟硫酸,但其中一车的实际硫酸浓度仅为77%,同时其中含有四氯化碳、三氯甲烷等。卸车过程中,高低浓度硫酸混合放热,导致物料温度升高,涉事原料在一定温度条件下可能会发生化学反应,产生光气,导致在场人员中毒,其中2人死亡。事故的详细原因,目前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通报》要求:
近期中央企业涉及兼并企业的事故多发,有关中央企业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将安全生产水平作为企业兼并过程中的重要考核因素。今后中央企业凡是进行企业兼并,必须对所兼并的企业进行安全评估,通过评估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补齐短板,提升兼并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对近年来已兼并但未进行安全评估的企业要在2017年底前完成评估工作。
本次事故涉及的供应商是事故企业于事发前更换。有关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建立和完善变更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对工艺技术、设备设施、供应商、承包商、人员等的变更过程管理,深入辨识变更可能带来的安全风险,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防控。要强化对原材料采购和入厂环节的质量管控,严格对供应商资质、业绩、信誉、管理水平的评估,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制定完善入厂质量检验程序,从源头上强化风险控制。
有关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在应急处置过程中,要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在情况不明时要按照最高防护等级对应急人员进行防护,尽量减少事故现场应急救援人数,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应急处置中的人员伤亡;要提高对发烟硫酸和卤代烃等物质危险特性的认识,不断完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各地区安全监管部门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联合执法,对以次充好、无证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立即依法依规从重处罚;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严肃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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